|
告服务对象书
尊敬的朋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们将尽其所能为您提供服务,但为了您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医院友情提醒您关注以下几点:
1、我院为“无红包医院”,一切诊疗活动皆是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所以不需要向工作人员赠送钱物和宴请。
2、医院实行的是阳光收费,门诊服务对象交费时发票右侧是费用清单,住院人员采用每日费用清单和出院清单,请核查所发生的费用。收费的标准您可以通过多媒体触摸屏、公示栏、电子屏等查询。如果对收费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询问或向院物价收费部门反映,院物价部门的电话是(外线:7361158
内线:8158)。
3、门诊实行导诊服务,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和就医指南,您如需帮助,请向导诊台服务人员提出需求,导医台设在一层大厅中央。
4、在就诊过程中,您有权按照你的意愿选择经治医生,并有权选择诊疗方案。
5、本院开展百日无投诉竞赛活动,工作人员的不规范服务将受到医院的追究,您如果对服务不满意可向医患沟通部反映:电话:0514--87932231;还可向医院办公室反映:0514—87361195、免费投诉电话:8008285599。
祝身心愉快!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红十字医院医患道德合约
病区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医疗服务离不开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创造一个诚信、和谐、舒心、满意的医疗环境,医患双方在病人住院期间特签订如下合约:
一、医护人员(甲方)
(一)主动向病人(乙方)介绍病情和医疗情况。
(二)在医疗过程中尊重乙方的知情权、选择权,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三)对乙方高度负责、态度和蔼,做到检查细心、解答耐心、服务周到、收费规范、诊治护理规范及时。
(四)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礼金(含购物券)、物品和宴请。
(五)择期手术病人如无特殊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手术期限。
(六)督促乙方遵守《住院病人守则》和公共秩序。
二、住院病人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住院病人守则》的各项要求。
(二)主动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各项诊疗活动,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
(三)不向甲方送钱、送礼和请甲方吃饭。
三、甲、乙双方必须切实履行以上合约,乙方有权向医院举报甲方违约行为(举报电话:8008285599、87361195)。如甲方向乙方索要或变向索要钱、物的,一经查实,院方将按有关规定对甲方作出严肃处理,乙方可获得甲方非法所得金额十倍的奖励。
甲方 主诊医师签字:
乙方 患者或家属签字:
责任护士签字:
病区护士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