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游泳馆合作邀请函

总务处 发布于:2020-03-27 点击 10288 次

我院游泳馆拟面向社会寻求合作,请有意向的公司在2020年04月03日下午5点前携带以下材料至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婴幼儿游泳、洗澡、护理等服务)

2、在扬州市区内有婴幼儿洗澡、游泳、护理等的经营场所(提供地址及店面照片)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联系人:王建国、赵冯

联系电话:87361156、87363557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3.27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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