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发布于:2019-03-19 点击 29845 次

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扬州市区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技防手段,加强预警防控,在收费、挂号及发药窗口等医保服务区域配备监控设备,做好监控及存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留必要的期限,并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调取视频监控。

3、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单位(盖章):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国庆路395号

签字日期: 2019-02-27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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