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禁烟活动

信息科 发布于:2010-04-13 点击 9953 次

  为深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根据省、市爱卫办文件精神,4月12日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召开了 “全院禁烟活动”动员大会,为争创“无烟医院”, 为妇女儿童提供“无烟诊疗”服务环境等的相关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动员会上该院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明亮首先就为何在全院开展禁烟活动的外部形势要求及省、市爱卫办对“医疗卫生系统禁烟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了说明,特别强调作为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健康保障的妇幼专业机构更应为妇女儿童创造“无烟诊疗”服务环境,从自我开始摒弃“不文明又有害于健康”不良行为,为确保2011年全面实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禁烟的总体目标作出努力; 同时,动员会上下发了《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禁烟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从5月1日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全面实行“禁烟”。创建工作总责任人尤传利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及考核管理作了进一步部属,重点强调 “禁烟”工作的责任制管理,要求管理、监督、追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禁烟”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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