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信息科 发布于:2012-04-26 点击 12314 次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省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防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将2012年申报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属首次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技术,同时填补国内或省内同类技术空白。 

  2、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成熟、适用、先进,并已得到国内外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的医学新技术。

  3、引进的技术必须为2009年以来国内外成熟应用的新技术。 

  4、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并成为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5、积累了足以证明本单位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6、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符合医学伦理原则,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 

  7、必须具有2009年以后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及论著3篇以上。 

  8、具有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检索单位(名单见附件)于2012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报告。 

  9、研究类成果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数量:今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实行限额申报。每家三级甲等医院限额申报40项、其他单位限额申报20项。其中同一单位同一科室只能申报三项,个人只能申报一项。 

  已获得政府、行业科技奖励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今年启用新的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 

  重要资料请使用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不予保留。评审结果公布一个月后,作为保密材料销毁。 

  新的《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登陆www.jswst.gov.cn江苏省卫生厅网站(卫生科教→资料下载)下载。 

  四、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上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申报渠道:各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厅科教处,厅直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 

  六、申报材料录入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按照EXCEL格式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每人一列)、申报科室、项目所属三级学科代码汇总录入并上报电子版本(U盘)。 

  七、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5月15日。联系人:梁智,电话:025-83620713,传真:025-83620725。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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