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处置公告

总务处 发布于:2020-11-24 点击 11818 次

我院现有一批报废医疗设备,需公开竞标处理。请有意回收废旧设备者与总务处联系,于11月27日16时前携带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范围需包含医疗设备回收;回收的报废医疗设备不做二次销售、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的承诺书)到12号楼总务处处备案。

联系人:王建国 0514-87361156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

2020.11.24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432号

本站文字、图片、视频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