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于:2022-11-15 点击 5136 次

国办发〔202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4日



附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doc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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