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疾病致使母亲不能照顾婴儿的,如败血症。
2.Ⅰ型疱疹病毒感染:在所有的皮损都治愈前,婴儿的口腔应避免直接接触母亲的乳房。
3.母亲在服用以下药物时:镇静类精神治疗药物,抗癫痫药和阿片类药物,以及他们的混合物:困倦,呼吸窘迫等副反应,有更安全选择,尽量避免服用此类药物
4.放射性碘131:尽量避免接触;已接触,2个月后可继续母乳喂养。
5.碘酊或碘制剂:伤口或粘膜避免过量局部用碘酊或碘制剂。
6.化疗药物:在化疗期间。
7.传染病急性传染期、隔离期,定时吸出母乳。
8.吸毒或静脉注射毒品,戒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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