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可母乳喂养的母亲

信息科 发布于:2014-10-16 点击 5706 次

1.严重疾病致使母亲不能照顾婴儿的,如败血症。

2.Ⅰ型疱疹病毒感染:在所有的皮损都治愈前,婴儿的口腔应避免直接接触母亲的乳房。

3.母亲在服用以下药物时:镇静类精神治疗药物,抗癫痫药和阿片类药物,以及他们的混合物:困倦,呼吸窘迫等副反应,有更安全选择,尽量避免服用此类药物

4.放射性碘131:尽量避免接触;已接触,2个月后可继续母乳喂养。

5.碘酊或碘制剂:伤口或粘膜避免过量局部用碘酊或碘制剂。                        

6.化疗药物:在化疗期间。

7.传染病急性传染期、隔离期,定时吸出母乳。

8.吸毒或静脉注射毒品,戒毒前。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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