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信息科 发布于:2016-10-25 点击 6965 次

  苏政发〔2014〕3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现就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省情出发,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加注重统筹发展,强化城乡各类困难老年人托底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深化体制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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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见附件

 


附件:

1、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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