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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院首诊负责制度

1、凡来我院就诊的门、急诊病员,一律实行首院首诊首科负责制。首诊医生必须对病人进行有关检查处理,对急、危重病人进行心肺、胸腹、神经系统等系统检查,并根据病情需要,作出相应的诊疗措施。首诊医生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2、来诊急、危重病人确需转诊、转院诊治者,白天由医务科负责与有关医院进行联系,夜间由行政总值班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途中病人如有生命危险,转院必须要派人护送,病人在未到接收医院前,本院医务人员要尽力抢救。

3、凡需急救病人,应根据病情,允许先诊治、抢救,后挂号、交款、办手续,以争取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

4、抢救急、危重病人。要有组织、有领导,全院各科室紧密协作,互相配合,一切从抢救病人出发,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对于进行推诿的个人和科室负责人要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要追究责任。

5、遇急、危重病人需要B超、心电图等检查,由总值班立即按排班表通知各相关人员迅速来院。

6、本院救护车要时刻保持出车良好状态,接到出车通知后,白天要在10分钟内出车,夜间要求在2O分钟内出车,夜间急诊出车由行政总值班安排人员通知驾驶员,驾驶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出车。

7、医院领导要定期对门、急诊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对全院性抢救的急、危重病人要亲自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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