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报废处置 结果公示

总务处 发布于:2020-12-07 点击 11827 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报废处置工作已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扬州市通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金额:壹仟柒佰零捌元(1708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异议。

自本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签订合同。



日期:2020.12.07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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