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数据中心硬件及网络安全设备调研公告

信息处 发布于:2023-04-14 点击 5173 次

为做好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与管理工作,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A地块新大楼计划新建约102㎡的数据中心(机房),已规划29个可用标准机柜。为了解市场发展动态,在医院信息系统支撑、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方面构建5-8年的长期规划,满足我院未来新业务系统标准化建设,现向各集成商单位征集建设方案(将现有硬件设备利旧,并更新新架构所需硬件设备),对相关硬件系统及网络安全的相关设备公开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一、调研说明:

1.调研内容

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A地块新建数据中心(机房)内所需的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网络安全相关设备,网络规划及迁移服务等;

2.具体项目清单待供应商资质审核结束后,由信息处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截图)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6. 近三年具有三甲医院数据中心类似集成项目案例(单项目金额不低于500万,建设内容包含服务器、存储、网络及安全等设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提交:

1.纸质版报名文件要求见附件,提交纸质版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加盖公章。

2.报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7号楼2楼信息处。

3.联系人:姚恒斌   联系电话:0514-87932230

4.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1日17:00

5.如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密封的,院方有权拒收;


*特别声明:

1.本工作仅对拟采购信息化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对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诺和最终采购绝对相关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3.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应商及产品不予考虑。



附件:

1、附件:市场调研响应文件【数据中心硬件及网络安全设备】.doc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扬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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